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89号)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遴选一批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示范项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新入职教师教育培训,扩大校际间培训合作交流,增强示范辐射作用,提高培训质量。经研究,学校同时面向教师先征集新教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入职教师岗前培养的主要内容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建立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将职业道德、职业理想、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等融入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师德修养、高等教育理论和必要的教育教学能力为主,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育理论、身心健康、学生培养、教学能力、学术规范、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二、示范项目遴选基本要求
1.创新性:示范项目内容新颖,有特色,作用大,能激发教师学习兴趣。培训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除一般课堂传授外,可结合自身体验,融入案例教学等。
2.通识性:示范项目一般须面向所有新入职教师,培训内容具有通识性。通过培训让新入职教师感受大学精神,了解高等学校情况,体现高校教师职业性质,为树立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奠定基础。
3.共享性:示范项目是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具有公开性和开放性,内容不应涉及国家机密,不包含未经允许传播的信息。示范项目要求能拍摄成网络课程,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的共享,增强示范辐射作用。
三、示范项目的推广使用及保障
1.对于入选的项目,由主持学校负责在今年的新入职教师培训时,按要求全程录制,经编辑后上传至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及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免费开放。
2.同一高教园区的高校、学科专业相近的学校与教师或有意向的高校也可安排新入职教师参加项目主持学校的现场培训,增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学习。
3.新入职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纳入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考核范畴,由学校按规定计算学时。
4.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由学校在高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校内申报安排
1.有意申报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示范项目的教师,请填写《浙江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示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其中“主讲人”须为校内教师,可以一人,也可以为一个团队(团队成员可以个别为校外教师);“项目名称”可以在上述“新入职教师岗前培养的主要内容”中进一步细化、拓展。一个培训项目填写一张申请表。
2014年3月31日前老师个人或学院将该申请表电子稿交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郑泽文,联系电话:88320597,电子邮箱:jxfz@zjut.edu.cn。
2. 学校遴选上交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有影响、有经验、有兴趣的教师申报岗前培训示范项目,将此作为扩大学院在全省影响力、展现名师风采、打造具有工大水平的培训品牌的一个契机,结合师资队伍优势开发、培育、推广教师培训示范项目。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