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见附件1),学校组织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引导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紧紧围绕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条主线,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和面对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方法与举措,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培育新一轮教学改革成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3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由省教育厅公布立项范围和选题,所有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开申报。今年我校推荐申报的名额为9项。根据我校实际,学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统一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并经校内公示审核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要求
1.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
2. 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3. 截至今年7月底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 鼓励校级立项课题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院级课题,结合本次申报内容范围,在进一步整合内容、加强研究力量、深化改革、扩大成果受益面的基础上,组织新课题参与申报,但对于与已立项项目内容简单重复、无新的较大突破,则请勿申报。
三、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原则上由依据《立项指南》(见附件2)中选题自行拟定题目申报,一般不直接使用指南中选题作为研究题目。课题研究内容重在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 各部门组织申报。各学院上报学校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各机关部门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申报表格统一采用《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
2. 各部门2013年9月16日前将各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纸质平装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地址:子良A107,电话:88320442,email:jxyj@zjut.edu.cn)。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4. 学校公示。
5. 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五、项目管理
学校将按照教育厅要求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每年下半年,统一组织对未结题项目进行检查;每年10月底前将各项目的实施情况、检查和处理情况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将视情况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4),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经学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由省教育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教师深入了解教学改革的现状、趋势,结合本部门的优势与特点,整合相关资源,积极组织申报。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 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4.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