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提高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精品课程申报基本条件:
1、按照学校“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课程内容的前沿性、综合性、实践性。
2、在我校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原则上是学校或学院已经建设完成或正在建设的校级优秀课程。
3、负责人应是副教授(含)以上,预期建设期内,负责人没有半年以上离校安排,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4、已经基本建成课程教学网站,并具有进一步开展网络教学的详细计划,有提高课程网络利用率和师生互动的举措。
5、为加大精品课程开放力度,2013年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要求按照“微课”的方式,将重要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录制成时长在10-20分钟的微课视频,并力求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微课录像计划请在申报表“6.课程建设规划”中予以详细说明。在课程验收时,视频录制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申报程序和额度
1、符合申报条件者,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择优推荐,并就申请人水平、单位保障措施等签署意见,统一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报主管领导审批,发文立项下拨建设经费。
各学院申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门,个别学院确有较多优质课程,可申报3门,本次全校立项额度为15门左右。
三、校级精品课程的资助与管理
1、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的,学校资助2万元经费,其教学工作量享受1.2倍系数待遇3年。原则上,要确保至少40%的该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增量部分的教学酬金作为课程的再建设经费,其余部分由课程负责人根据各教师对课程建设贡献程度的大小给予分配。
2、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教[2005]35号),对在建优秀课程被评为精品课程的,直接按精品课程的要求进行验收,不再单独组织其校级优秀课程的验收,但在原校级优秀课程建设期限满时需递交优秀课程结题报告。
3、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为3年,学校将在2014年组织专家进行集中的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后,课程负责人须向学校教务处提出验收申请进行验收,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者,学校将发文终止建设项目。
四、材料申报要求和时间
请各学院(部)2013年5月30日前务必将学院申报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1份、《浙江工业大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和上述材料电子版一并送学校教务处(联系人张建勇:电话:88320370,Email:jxk@zjut.edu.cn)。
五、其他
各课程应保证申报课程支撑网站的正常运转,课程网站可以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建设(http://wljx.zjut.edu.cn),需要的可以联系王志坚老师(电话:85290093,Email:jpkc@zjut.edu.cn)。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有关组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