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引导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方法改革实践,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2012年度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基础上,启动2013年度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教学班为单位,由课程主讲教师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二)申请、实施教学方法改革的课程主要是通识课程、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鼓励跨学院或专业组织教学团队开展教学方法改革
(三)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基础,并自规定学期起能在课程中连续实施两学年以上;
(四)学院进行必要的教学组织形式改革(如小班化教学)、师资配备等配套支持。
二、立项范围和要求:
1.立项范围、额度
本次立项倡导以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践。
每个学院一般限报2项;学校立项15-20项,每项资助0.8-1.5万。
2.要求
(1)围绕教学方法改革,进行教学内容、课程资源、考试方式、教学组织形式等一体化的改革,着重提升学生素质、能力。
(2)2013年下学期开始正式实施,在建设期内至少实施2个学期,以利优化和完善,体现效果;实施班级学生数量不得超过35人。
(3)有一定示范性,对同类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有借鉴作用;结题验收时提交反映教学方法改革的相关佐证材料,写出项目总报告,突出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
三、立项程序
1.各学院确定申报教学方法改革的课程、项目负责人,明确必要的配套措施(小班化教学、师资配备、考试改革等);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申请表》(附件1),2013年5月1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申请表》和相关说明材料书面稿一式2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话:88320442),电子稿发jxyj@zjut.edu.cn。
2.教务处组织项目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建议名单。
3.主管校长审批,发文公布。
四、项目管理
本类项目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进行管理。
1.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项目立项后,相应学院领导负责提供教学方法改革必要的配套支持;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规划、组织实施、质量控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经费审批及日常管理。
3.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分三期下拨:第一批启动经费为总资助经费的40%,在项目立项后拨给;通过中期检查并获得良好结果后再下拨40%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下拨20%经费。
4.项目建设期为2-3年,在教学方法改革实施期间,该课程的系数按照1.2倍计算(只限该项目负责人实施该教学方法改革的班级);原来没有立项为校级优秀课程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优先立项为校级优秀课程。
5.在教师晋职、岗位聘任和教师考核时,教学方法改革专项项目视同为校级教改项目。其建设成果,可作为个人考核和学院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学方法改革工作,在学院立项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校级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