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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人[2008]18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9月13日-17日举行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9月1日以后进校的新教工,其中专任教师参加整个培训。2007年9月1日以后进校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需参加此次培训。同时欢迎其他教职工参加培训讲座。
二、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
三、培训地点
朝晖校区邵科馆二楼国际会议厅。
四、培训相关要求
岗前培训是帮助新教师成长的重要环节,也是新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通知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活动。
培训期间,要求教师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所缺席的课程只能参加下一年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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